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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停止受理集团内生产企业进行药品品种调整的申请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04-22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2年1月18日发布了《关于集团内生产企业进行药品品种调整有关事宜的通知》(国药监注[2002]14号)。鉴于目前药品生产集中改造工作已结束,为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确保药品质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废止上述14号文件,停止受理集团内生产企业进行药品品种调整的申请。此前已受理的上述申请,仍按14号文的要求继续办理。(2006.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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