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学会
药葫芦娃 邮箱登陆 加入收藏 English

新闻中心

中国科协、民政部发文 推进学会改革试点工作

来源:www.cast.gov.cn    发布时间:2013-04-22

  为积极探索科技类学术团体(简称学会)发展规律,促进学会健康有序发展,按照2007年4月份召开的中国科协全国学会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中国科协日前与民政部联合发出《关于推进科技类学术团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发[2007]68号),推进学会创新发展试点工作。

  《通知》指出,学会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推动学会发展,发挥学会作为党和政府团结、联系广大科技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引导学会积极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是完善社会管理体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的重要方面,是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科技事业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是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创新精神、培养高水平创新人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重要途径。

  《通知》强调,推进学会创新发展试点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按照学会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科技工作者服务的基本定位,把促进学会发展与增强社会服务功能结合起来,加强学会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学术建设、能力建设,循序渐进,以点带面,分类指导,因会制宜,围绕制约学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积极探寻学术性社会团体发展规律和改革的有效途径。

  《通知》明确学会创新发展试点工作,由民政部、中国科协共同组织、指导和监督。民政部作为登记管理机关,主要负责在相关政策上给予支持和指导。中国科协作为业务主管单位,负责拟订改革试点工作的具体方案,并对试点学会给予具体组织、指导和监督,酌情给予一定资金扶持。

  目前,此文件已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科协,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科协。

Copyright CPA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由中国药学会秘书处主办 联系方式:010-67095470 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非法镜像。京ICP备0505195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4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