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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中科院院士增选结果揭晓 平均年龄53岁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3-04-22

12月27日召开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新闻发布会上,中国科学院副院长李静海院士宣布,29名中国科学家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5名外国科学家当选为中国科学院外籍院士。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科学院院长、中国科学院学部主席团执行主席路甬祥院士出席了新闻发布会。中国科学院学部主席团执委会秘书长、中国科学院副秘书长沈保根宣布了新当选院士和外籍院士名单,中国科学院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蒋协助主持了新闻发布会。

李静海副院长介绍说,根据《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的规定,中国科学院增选院士每两年进行一次,每次增选总名额不超过60名。经中国科协、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中国人民解放军四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等归口初选部门的推荐和院士推荐,2007年共产生有效候选人287名。经过推荐、公示、通讯评审、会议评审、选举等环节,最终选举产生了29名新院士,其中数学物理学部6名,化学部6名,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7名,地学部4名,信息技术科学部1名,技术科学部5名。经院士提名推荐、评审和全体院士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了外籍院士5名,国籍分布为美国3名,法国和俄罗斯各1名。

这次新当选的29名院士最大年龄69岁,最小年龄41岁,平均年龄53.7岁,其中60岁以下的20人,占69%。新当选院士的平均年龄是1991年院士增选工作制度化以来平均年龄最轻的一次。经过此次增选,中国科学院院士总人数为710人,中国科学院外籍院士总人数为53名。

李静海副院长在讲话中指出,今年增选工作是在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的背景下进行的,也是在院士增选工作规程作了较大修改的情况下进行的。学部主席团、各学部常委会和全体院士,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严肃严格严谨、公平公正地做好本次院士增选工作,作为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体现。在院士增选工作的各个环节中,院士们从国家科技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全面、准确、严格地遵循《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规定的院士标准和条件,坚持科学、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注意优化年龄和学科结构,重视考察候选人的科学道德和学风情况,确保增选院士的质量,确保增选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确保院士群体学术活力,确保院士队伍的声誉。

据介绍,2006年院士大会对《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再次作了修订,将终选阶段“获得赞同票超过投票人数二分之一的候选人当选”改为“获得赞同票不少于投票人数三分之二的候选人,按照本学部的增选名额,根据获得赞同票数依次入选”,并将外籍院士选举工作改为与院士增选工作同年进行。2006年修订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细则》,将公示范围确定为:“本单位的有效候选人以及相同专业的外单位的其他有效候选人的相关材料一并公示”,这标志着公示范围进一步扩大。《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投诉信处理办法》对投诉信截止日期由原来增选年的8月15日延后至9月15日。另外,为了更准确更客观地评价候选人,在院士增选通信评审阶段还实行了打分制等等。李静海副院长指出,提高当选院士公认度、扩大公示范围、延后投诉截止时间和实施打分制等等这些新举措,对于保证当选院士质量具有积极作用。

李静海副院长说,院士称号是党和国家给予全体院士的崇高荣誉,院士增选工作是全社会都十分关注的一项重要工作。中国科学院学部主席团和院士们始终致力于从国家科技事业的全局出发,力求评审和选举结果能够经得起实践、社会和历史的检验,本次增选坚持了“严格掌握院士标准,切实保证增选质量”的原则,体现了院士们严肃认真、保证质量的意识,我们将根据本次院士增选工作的经验,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增选工作的工作规程,进一步完善院士增选制度,将符合院士标准和条件的优秀科学家选进院士队伍。同时,他表示,真诚地希望社会各界对学部和院士工作给予监督和支持。

李静海副院长还代表中国科学院学部主席团,希望新当选院士一定要深刻认识到,院士称号是荣誉也是责任,面对国家和人民以及科技界的更高期望,要在今后的生活和工作中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要在科学技术研究方面,不断攀登科技高峰,继续带领研究队伍做出创新性成果,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和谐、健康、科学、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贡献;要积极参加学部咨询评议工作,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国家宏观战略决策和重大科技问题决策提供咨询意见;要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努力培养和提携创新型青年科技人才;要继承和发扬老一辈科学家的优良传统,坚持正确的科学价值观,恪守科学伦理和道德准则,严格自律,率先垂范,切实发挥明德楷模作用。

李静海副院长指出,当前,摆在学部和全体院士面前的最紧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把科技创新实践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紧密结合起来,把丰富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起来,把科学思想库建设与党的十七大的重大工作部署紧密结合起来,把和谐学术生态建设与构建和谐社会紧密结合起来,把应对能源、资源和环境等全球共同挑战与科学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大力培养创新科技人才与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紧密结合起来,以实际行动把学部主席团《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决定》落到实处。

新闻背景:院士制度的变革

院士制度起源于欧洲。20世纪初,中西文化交流进程加速,“科学”、“科学家”、“学会”、“科学院”等科学新名词潮水般出现在报刊上。1928年国民党政府成立中央研究院,1946年决定建立院士制度,1948年第一批院士产生,共81人。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科学院酝酿建立学部制。1954年,中科院开始筹备建立物理学数学化学部、生物学地学部、技术科学部和哲学社会科学部,其中自然科学方面共推选出172名科学家为学部委员。1955年6月,中国科学院学部成立大会在京召开,正式宣布成立学部。

1993年10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改称为中国科学院院士。

1993年,在王大珩、师昌绪等学部委员的倡议下,成立了中国工程院。自1997年起,中国科学院与中国工程院同步进行每两年一次的院士增选工作,增选院士每两年进行一次。中科院学部每次增选总名额不超过60名。2005年工程院院士增选名额也不超过60人。

1998年7月1日起,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实行“资深院士”制度,年满80周岁的两院院士将被授予“中国科学院资深院士”或“中国工程院资深院士”称号。

两院同时还实行外籍院士制度。

目前,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总数均超过7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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