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
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专题沟通会在京召开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已经正式启动 2009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委托,由中国药学会、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中国中药协会、中国医药商业协会、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联合组织召开由药品研发、生产、经营企业领域代表参加的“2009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专题沟通会,8月1日上午在北大博雅国际会议中心召开。中国药学会理事长兼秘书长李少丽、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张明禹同志分别主持了专题沟通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司长、药品目录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姚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副司长、药品目录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李忠,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中国中药协会、中国医药商业协会、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的领导和各团体会员单位代表500多人参加了本次沟通会。会上,李忠副司长介绍《2009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姚宏司长进行了详细答疑。
根据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今年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的工作安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决定对《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进行调整,现已经将《2009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月31日至8月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址:http://www.mohrss.gov.cn。药品研发、生产、流通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中国药学会、中国化学制药协会、中国中药协会、中国医药商业协会、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转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药学会作为召集单位,将于8月9日汇总五家协会、学会意见和建议上报医疗保险司。请各有关单位将本次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的意见和建议,8月8日前及时反馈给五个协会、学会。中国药学会联系人孙文虹,电话:010-58699275-819;邮件:sunwenhong200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