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4年12月27日科学技术部令第9号所发布的《关于修改〈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2005年将科普纳入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社会公益类项目的奖励范围。这是体现国家对科普工作的高度重视,充分肯定科普工作者对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贡献的重大举措,有助于增强全社会对科普工作意义和价值的认识和尊重,有利于提高科普工作者的社会地位和职业自豪感,对我国科普事业的发展、国民素质的提高和科技创新的繁荣将产生深远的影响。该决定的颁布应引起有关宣传出版单位的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荐优秀的科普作品,使有关科普工作者的创造性劳动成果得到应有的奖励和表彰。
中国科协作为200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项目推荐单位之一,已开展有关评选推荐工作。按照《关于推荐200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项目的通知》的要求(内容可浏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网站:www.nosta.gov.cn),中国科协拟推荐报审的作品主要从2000年(含)以来出版发行的,已获得“全国优秀科普作品奖”的获奖科普图书及科普电子出版物作品中选送。推荐的科普作品应是知识产权清晰,符合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出版应当符合国家《出版管理条例》及《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所规定的相关要求。科普图书的成品质量应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优良品种标准;科普电子出版物的成品质量应达到同类产品中的优良品水平。
您的作品《 》( 出版社出版)初步入选中国科协200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项目候选人名单。请按要求报送有关材料,中国科协将组织专家集中评选,择优提名,推荐参加200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
1.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一式2份(见附件,或从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网站:www.nosta.gov.cn中获取)。
2.科普作品(图书、电子出版物)样本3套,应提供出版的最新版本。
3.发行量、再版次数证明:由出版社出具的作品发行数量、再版次数的证明。
4.公开引用或应用证明:指国内外重要出版物中引用、评价该图书、电子出版物的材料复印、打印件,及该作品的内容被其他传播方式使用的证明材料。
5.科普作品成品质量的证明(由相关单位出具)。
6.被译为其它语种的作品样本2套。
7.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其它有助于作品评审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报送时间
即日起至2005年3月1日前。
三、报送办法
作品及相关材料请寄送:中国科协科普部
附件: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样本)。
二○○五年二月五日
联 系 人:吴小林、解 欣
联系电话(传真):68529879、68578091
通讯地址:北京复兴路三号中国科协科普部
邮政编码:100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