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学会,计划单列市药学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学会,中国药学会各地科技服务志愿队,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团结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不懈奋斗,根据《中国科协2020年科普工作要点》和《2020年“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中国药学会决定于第四个“全国科技工作者日”前后,组织开展“优秀科技志愿服务队”和“优秀科技志愿者”典型宣传,表扬先进,弘扬正气,振奋精神,激励广大药学科技工作者进一步做好新时代科技志愿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分配
(一)评选范围
《中国药学会关于成立科技志愿服务团队(第一批)的通知》(国药会函〔2019〕293号)和《中国药学会关于成立科技志愿服务团队(第二批)的通知》(国药会函〔2019〕351号)公布的科技志愿服务队及志愿者。
(二)名额分配
根据“优秀科技志愿服务队”和“优秀科技志愿者”的注册数量和规模,推荐优秀科技志愿服务队50个,优秀科技志愿者300名。推荐名额见附件1。
二、评选标准
(一)优秀科技志愿服务队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在药学科技志愿服务的管理、宣传、活动、研究、抗击疫情、脱贫攻坚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产生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领导班子凝聚力强,志愿队伍素质和社会形象良好,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规范,工作条件保障情况较好,近3年内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
(二)优秀科技志愿者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科技志愿服务工作,具备“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和“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水平,业务素质好,在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
3.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在药学科技志愿服务的管理、宣传、活动、研究、抗击疫情、脱贫攻坚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效果显著。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各地方药学会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认真做好评选工作。
1.推荐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优秀科技志愿服务队”和“优秀科技志愿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学会,计划单列市药学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学会等推荐,需在志愿服务队或志愿者所在单位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经省级药学会审核同意,上报中国药学会。中国药学会对推荐对象进行复查,确定拟表扬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表扬对象。
2.严格评选标准,确保质量。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推荐的“优秀科技志愿服务队”和“优秀科技志愿者”要有突出的事迹,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3.坚持面向基层和志愿服务工作一线。要注重专业志愿服务队、基层科技志愿者等。
4.严肃评选工作纪律。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和单位,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
5.请各地方药学会按照要求认真填写中国药学会优秀科技志愿服务队推荐表(附件2)和中国药学会优秀科技志愿者推荐表(附件3),并同时报送电子版,全部推荐材料一式两份,于2020年5月8日前报中国药学会会员服务部。
四、表扬和典型宣传
对评选出的“优秀科技志愿服务队”和“优秀科技志愿者”在2020年5月30日第四个“全国科技工作者日”主场活动中进行通报表扬和典型宣传。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将“优秀科技志愿服务队”和“优秀科技志愿者”的典型事迹通过学会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扩大宣传,发挥优秀典型的示范引领效应。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青青
联系电话:010-65661728转341,18810756087
电子邮箱:kpb@cpa.org.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28号瑞赛大厦701室
联系人:李天傲
联系电话:010-58699273,15101617875
附件:
中国药学会
2020年4月23日